最高检:多举措推进高质效案件管理 确保办好每一个案件
2月14日,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就如何以高质效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介绍了相关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
申国军主任表示,随着检察改革的全面深化,加强办案工作的科学管理至关重要,需从多方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推动理念变革: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要求将检察业务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注重业务、案件、质量管理,克服单纯指标数据管理旧观念,确立“三个管理”新意识,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源。
加强流程管理:一方面,检察官和检察人员要严格按程序办案,办案部门要加强案件各环节“闭环管理”,健全“在办案中管理、在管理中办案”机制;另一方面,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个案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程序等方面问题,确保办案规范。
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在案件质量检查方面,最高检党组提出建立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每案必检”,今年第一季度最高检将对本级案件开展全面质量检查。在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方面,2024年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评查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59万件,2025年2月7日,《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已获审议通过,各级检察机关要抓好落实,推进相关工作。
加强外部监督: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机制。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听证17.7万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21.5万件次。2025年,各级检察机关要更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拟作不起诉等有诉讼终局性结论的案件开展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落实好二十届三中全会“确保执法司法全过程在有效监督制约下运行”的要求。
(记者夏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