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北京美联创广告公司承办的“迎奥运、面向世界,保护版权”2008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于2008年7月26日上午在北京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举办了复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四所高校的20余名辩手齐聚京城,就知识产权届当前颇为关注的网络版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本次辩论赛有幸请到以下五位评委: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韦之。
辩论赛复赛现场的气氛高潮迭起,每支参赛队伍都不甘示弱,围绕自己的辩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时而正方咄咄逼人,时而反方奋起反攻,双方唇枪舌剑的辩论引得现场观众掌声不断。在第一场 “P2P软件开发者和提供者应当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角逐中,正方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准备充分,引经据典,引用大量事实案例,并引介了最新的网络反盗版过滤技术,但反方西安交通大学后发制人,用法律和网络技术两方面的专业观点反驳了对方,并最终取得了本场比赛的胜利。华东政法大学的二辩张天纬同学获得本场最佳辩手。赛后,韦之教授评论说,双方辩手的发挥比评委们预计的还要精彩,双方都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对辩论技巧也把握得非常巧妙,让评委不禁有难分伯仲之感。
在第二场“搜索引擎公司应当不应当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角逐中,正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立足于版权法和搜索引擎的核心内容,不断向反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抛出尖锐问题,而反方虽然化解了正方的大部分问题,但终因本方缺少旗帜鲜明的论点,而以微弱劣势落败。赛后评分亦证明这是本届辩论赛开赛以来,正反双方得分最接近的一场比赛。中国人民大学二辩徐飞同学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本场辩论赛结束后,曾担纲国内多起网络版权诉讼案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评论说,首先,这两场辩论赛都涉及到技术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政法大学和人民大学的辩手们对法律精神的把握非常准确,评委们深感欣慰。其次,双方对辩题所提出的问题也理解得非常清楚透彻,并抓住了问题要害,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双方准备充分,不回避问题,完全针锋相对,使得比赛非常精彩。
在激烈的比赛之余,台下观众也与辩手进行了互动,在现场出现了观众与辩手的热烈讨论。
复赛结束后,获胜两队还经现场抽签,确定了8月31日决赛的正反方:
正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网络技术普及和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利大于弊
反方:西安交通大学
网络技术普及和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弊大于利
在信息化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决定每年4月20日至26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目的就是向全民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教育。此外,在前几年就开始把版权教育深入到小学、中学的课程中。在中学和大学中开展了“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版权宣传研究活动”、组织大学生进行保护版权知识竞赛和大学生保护知识产权演讲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旨在向全社会,特别是向青年一代传播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学生辩论赛是国家版权局于2007年启动的版权保护新活动,希望在广大高校师生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大学生当中乃至全社会进一步普及版权保护的基础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保护版权,人人有责!(钟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