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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政府改革的基本情况看,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现阶段社会公平、公正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是实现统筹发展,都依赖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要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能否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共服务体制。因此,“十一五”时期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以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1、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新阶段社会矛盾变化的内在要求。从现实情况看,各级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有一个尽快改变财政支出结构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政府转型。
“十一五”时期要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目标。经过27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私人产品领域短缺的矛盾已经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缓解,一些领域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过剩。与此过程相对应的是,我国社会已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全社会公共需求出现全面快速增长的势头,而我国的公共服务体制与此极不协调。应当指出,在过去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主流观念一直把公共服务看成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配套措施,把公共服务的供给看成是服从市场化改革的措施,从而忽视了公共服务领域发展的重要性。现在看来,发展公共服务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它与市场经济体系相联系,但遵循与市场经济不同的规律性,不能简单地用“泛市场化”的手段解决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
2、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重大作用。
(1)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有利于确保经济健康运行和持续增长。我国经济波动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过度依赖投资的经济增长模式。过度的投资没有消费市场的支撑将都会变成无效投资,而这些投资亏损极易造成银行呆坏账增加,导致金融系统风险。为了避免这种局面,国家往往在新一轮投资热潮中进行宏观调控,习惯于采用行政“一刀切”,强行压缩投资规模。如果我们能够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体制,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可以给老百姓创造良好的未来预期,从而增加消费率和扩大内需,最终会减弱乃至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经济波动的风险,并为经济增长创造持久的动力。
(2)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有利于克服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可以在制度上确保经济增长和公共服务增长相协调。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了GDP指标,淡化了公共服务指标。而公共服务指标恰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因此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失衡。现在许多人提出要在观念上进行转变,使政府把注意力放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上。但是现在看来,如果没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政府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3)把建设公共服务体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已经两年多了,从具体要求上看是“五个统筹”,核心的原则是“统筹”。谁来“统筹”?只能是政府,因为任何微观经济主体都没有能力和资格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地区平衡等五大关系。政府用什么去“统筹”?只能是提供私人无法单独提供的公共产品。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也会使私人产品市场的运行更加有效。(摘自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6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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