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解读《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禁止擅自公布地理数据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8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综合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全文)

  法规解读

 国家测绘局:处理好测绘成果利用与安全保密关系

测绘成果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成果,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基础测绘成果大多属于国家秘密,这就决定了测绘成果的利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的法律法规。 >>详细

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答问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涉及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对于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实行统一审核与公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条例》规定了需要国家统一审核、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国界、国家海岸线长度,领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面积,国家海岸滩涂面积、岛礁数量和面积,国家版图的重要特征点,地势、地貌分区位置,以及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地理信息数据。 >>详细

国务院:测绘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公布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进行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以公告形式公布。 >>详细

  相关阅读

在新疆非法测绘两日本人被递解出境

日本测绘中国始于19世纪 测绘涉及国家安全利益

(编辑:钮东昊)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