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变化体现了什么?
◇ 纠正和解决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第一次写进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意味着什么?
◇ 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良风气该如何刹住?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等谈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新任务——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表明纠风工作思路又有了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闪耀着新亮点。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指出,从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的治理、反腐败源头治理的分量进一步加重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在纠风工作方面,适应新的形势,把认真解决在农村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新的任务和要求提了出来,强调要切实加以解决。无疑,这次全会对党风政风建设、对纠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将过去长期沿用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提法改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而使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的和工作着力点更加明确,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
二是将过去对部门和行业提出任务改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使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由部门和行业,提升到党委和政府,从而更有利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在工作任务的部署上,根据中央“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以更好地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这一精神,三次全会要求在深入推进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增加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四项工作,使纠风工作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四是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时,既明确了有关责任部门,又强调了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抓住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源头对症下药,打好攻坚战
近年来,一些地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乱批乱占耕地,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河北省赵县县政府搞“形象工程”摊派给群众“埋单”,因群众拒绝出资,赵县石塔东路6户居民的房屋大门竟然被贴上了封条:“2004年1月7日封,私自开封追究责任。”盖章单位是:赵县县城建设指挥部。管理建设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怎么能随随便便给居民的住宅贴封条,谁给他们的查封权?
——据建设部日前通报的房屋拆迁典型案例:
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兴盛小区拆迁项目中,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安置房屋建设资金,拆迁后未建回迁房,安置补助费又不及时发放,致使630户居民七年无法安置。
内蒙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新城村拆迁项目中,市城乡建设拆迁公司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拆除,当被拆迁户对补偿价格有异议时,公司经理擅自实施强制拆迁,并雇用不法分子殴打被拆迁户……
——来自建设部的资料表明:截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5亿元,有专家估计拖欠工程款进而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全国3800万建筑从业人员中,有近80%是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这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是复杂的,但根本原因在于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的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链条”顶端就是地方政府。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攀比,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弥补负债建设资金缺口。而且,由于1998年以后负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这些项目的银行贷款已到还贷期,更加剧了工程款的拖欠。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汪光焘力陈我国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弊端,其主要表现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城镇化发展规律,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承受能力,提出不切实际的城市发展目标;一些地方随意圈占农民集体土地,以牺牲农业发展、牺牲农民的权益来换取城市的快速扩张。一些地方政府对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居住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严重超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讲投资效益建设豪华办公楼、大草坪、步行街、大广场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针对凡此种种问题,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到“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度,并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的确是抓住了问题的源头,抓住了根本。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他还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做到凡是为民造福的事情就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坚决不办。
胡锦涛、温家宝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规范管理,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防止欠款的机制和法规。去年年底,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攻坚战在全国打响。截至1月18日,全国已偿付农民工工资228.9亿元,使大多数农民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建设部在源头治理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已先迈出了一步,近日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工作规程》将于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谨介绍说,该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除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
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了10项行政为民措施,其中将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等多项内容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范围,并要求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还公布了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5条禁令。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强调,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陈昌智指出,三次全会报告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这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重要。为更好地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对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明确规定分别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资委、农业部等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上述各项任务的完成。
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朱振生介绍说,除继续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之外,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项目之一就是会同国土资源、农业、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办事推诿、效率低下,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效能评估制度、行政投诉制度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依法行政。
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安置企业下岗职工中违反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和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法与措施;要督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姚小刚)
中国网 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