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是熟知艾尔肯的成就,很难把眼前这个穿着红T恤、牛仔裤,有些腼腆的维族小伙子和那个在舞台上热力四射、看上去狂放不羁的歌手联系起来。在盛行着各种曲风的内地歌坛,艾尔肯那种既富民族风情,又有异国情调的音乐听起来是那么与众不同、出类拔萃。他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民族风情,使他刚发行的第三张专辑《城市之夜》无需大肆宣传,便在很多人的CD架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CD里面的声音很精美,但是要想真的理解艾尔肯就一定要去现场看他演出。维族那种对载歌载舞的热爱能把台下最矜持的观众引上舞台。他的每次现场演出都是以所有人一起唱和、一起跳舞结束。这就是那些每周二晚上在酒吧等着他的中外观众爱他的最大原因。”艾尔肯的一个歌迷这样说。
艾尔肯,像他的名字一样只想“自由自在”歌唱的维族小伙子,仍然在自己的专辑中既唱汉语也唱维语的歌手,凭着他的坚韧和天赋,从遥远的沙漠走到灯火华丽的舞台上,让听不懂维语的内地观众和他故乡的父老乡亲一样爱他,一样为他的音乐痴迷。
童年:音乐默默流淌
在喀什这个人人能歌善舞的地方,童年的艾尔肯并没显出多么出类拔萃的音乐天赋。相反,当小伙伴们在外面载歌载舞的时候,小艾尔肯总是躲在一扇巨大的门后,藏在角落里安静地读书,默默地写下一首又一首维语诗歌。
“那时候不爱出家门,爱写维语诗,没想过人生和音乐有什么关系。”艾尔肯这样回忆。直到11岁,父亲拿回来一把吉他,他对音乐的热情突然喷薄而出,无法抑止。
接下来,艾尔肯的童年记忆里便充满了各种音符。抱着那把吉他,他摸索着弹奏。没有曲谱,没有教科书,只凭着耳朵,去一遍一遍地试验音准。他在自己的家乡——喀什下属的叶城县,到处搜罗着能找到的各种音乐——内地的摇滚、新疆本地的各民族音乐、港台的流行歌曲、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异国音调……有找不到的,就跑到喀什去淘。然后一盘一盘地听,循着里面的吉他声一遍一遍地练。他仿佛着了魔,似乎除了音乐的世界,再也没有另一个世界存在。在音乐和演出中,他走过小学和中学时代,迎来了对大学的选择。
在传统保守的家人眼里,音乐不是一个能挣钱糊口的正经工作。在新疆,人人都能唱上两句、弹奏几下民族乐器的气氛,也让他觉得会弹吉他没什么特殊,不可能靠音乐养家糊口。于是,在自己的大学志愿表上,他郑重地写上了“中央民族大学、经济系”。
大学:与吉他相伴
艾尔肯爱音乐,但直到上大学到了北京之后,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痴迷。1997年,刚进大学校门,校园里一共有几个食堂还没搞清楚,他就一头扎进了学校的吉他协会。从小上民族学校,他汉语讲得不太利落,但在协会中,音乐就是通用语言,一手华丽、出众的吉他技巧,让他很快就在北京各高校的吉他爱好者中小有名气,朋友越来越多。在几次与其他学校吉他爱好者的交流中,艾尔肯拉起其他学校的3个哥们,像模像样地组织起一个小乐队,每周末两天,在白石桥一家酒吧里开始了驻唱生活。“实在太爱音乐,也为了给自己赚些生活费。上大学几个月后,我就打电话回家,告诉他们不用再给我寄钱了,我能养活自己。”
那时候,艾尔肯和他的乐队就是一个音乐发烧友聚在一起搭起的草台班子,还没有什么原创可言,整天唱的是内地摇滚乐或者英文流行歌。
“这给了我最早的现场表演经验,我觉得音乐一定要在现场感受。我喜欢观众对我大呼小叫,和我一起唱和,冲我挥手,上来拥抱我。这才是音乐的力量。也是我对音乐的态度。”
唱现场上了瘾,学校的演出机会当然也不放过。“每次学校内的联欢和去外校打擂,都有我抱着吉他在舞台上面唱《加州旅馆》。”艾尔肯说完,呵呵地笑了起来。
生活:放声歌唱
“我的名字艾尔肯,在维语里就是‘自由自在’的意思,这是我的音乐方式,也是我的生活方式。”艾尔肯在解释1999年那次令所有家人和朋友不解的选择时,这样对我说。
1999年,艾尔肯毕业返回新疆,在喀什政府里当起了令所有乡亲羡慕不已的“政府的人”——公务员。然而,两个月后,他便辞了职,回到北京,做起了朝不保夕的“音乐人”。家乡的亲人和朋友都觉得他疯了,但他自己只觉得,“音乐是我真正想做的喜欢的东西,那我就去做。”
“其实那时回新疆,就是去劝家里人,让我接着做音乐。父亲不同意,我也劝不了,毕竟自己在音乐上也没有什么成绩。这样耗了两个月,我觉得不能再拖下去,就回北京了。”
回到北京,艾尔肯有两大计划,一是学英语,一是组建乐队。几个月后,乐队组建起来,在一家叫“芥末坊”的酒吧一唱就是四年。“刚开始,维持生计是最大的压力。有一次去外地演出,组织者让我们乐队装外国人,说这样价钱高一点。结果在台上,我们不能说汉语,乐队里的北京人又听不懂维语。所以大家干脆就像哑巴一样不说话,闭着嘴,就想着赶快把这场表演熬过去。这是我最痛苦的现场演出经历,那一次之后,我绝对不肯再装外国人。”
2002年,是艾尔肯音乐生涯中的转折点。
在这一年,他第一张专辑《走出沙漠的刀郎》出版,在新疆狠狠地火了一把。
也是在这一年,艾尔肯作为原创歌手参加了由北京电视台和日本富士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综艺擂台赛节目,蝉联了7届擂主,并获得年终总冠军。内地观众也第一次发现了这个来自新疆的与众不同的声音。
还是在2002年,《走出沙漠的刀郎》和单曲《奥达木——(刀郎)》、《维族姑娘》分别获得了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最佳音乐专辑奖”、“最佳民歌改编奖”和“十大金曲奖”。从新疆到内地,从民歌到流行歌,艾尔肯这个名字被越来越多的人熟悉、了解甚至痴迷。从这一年开始,艾尔肯的音乐之路走得顺风顺水,“音乐人”的身份才开始变得名副其实。
音乐:责任和梦想
“我希望我的音乐更大气,更多元,更有世界音乐的特征。所以,在《城市之夜》里,我减少了个人色彩,增加了音乐元素。”艾尔肯这样介绍自己的第三张专辑。
他的前两张专辑,在新疆卖了三四十万张,比起从前当地歌手两三千张的发行量,这已经是天文数字。但艾尔肯在音乐上有更大的野心。
“我要让内地的人们了解什么是现代的新疆音乐。他们对新疆音乐的认识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王洛宾的时代。其实,新疆现在也有年轻人在把本民族的音乐和世界上的现代音乐风格融合起来,我有责任让人们知道这些年轻人的努力成果。”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艾尔肯觉得音乐也是如此。每次他创作时,从小深入他血液、扎根在他骨髓中的新疆特有音乐——木卡姆便会自然流露,这是他的标签。但民族的也要和世界融合,所以,他的音乐除了维族自身特有的音乐形式,还有哈萨克、蒙古族等其他音乐元素,此外还加入舶来的印度音乐、巴基斯坦音乐,特别是诞生于西班牙的弗拉门戈音乐。当乐队的吉他手玛尔丹第一次把这种音乐介绍给他时,这种带着吉普赛人狂放不羁、热情奔放如江河不可遏止的激扬旋律,立刻和他内心深处热烈的维族音乐共鸣起来,如同福至心灵,他觉得找到了大陆彼岸与自己遥相呼应的欢歌。于是,在这种中外音乐的应和中,贴着艾尔肯标签的独特音乐在我们耳边回荡,即使最挑剔的耳朵,也能在其中发现独特的魅力。
在自己的世界音乐之路上越走越远,但在心中,艾尔肯却与自己民族的音乐越来越近。“我在策划和家乡的刀郎木卡姆艺术团合作,做一个新疆原生态歌舞晚会。那时,你可以看到融合世界潮流的现代的新疆音乐与最原汁原味的古老音乐如何和谐地唱和。”
撰文 王麒
编辑 王麒
供稿《人民画报》杂志
撰文 本刊记者 王麒
|